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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我家的小玉王子每年最開心的事情,莫過於可以去參加跨年活動。起源於身為元旦寶寶的心理因素作祟,也就是喜歡參加跨年時有煙火為他慶祝的Fu,身為女友的我從交往到現在幾乎無役不與。今年更因為是建國百年,小玉從一知道無法在99年的年前舉辦婚禮,就天天吵著要在建國百年的元旦辦理結婚登記,重點是我家的老父母是傳統的老人家,也就是人稱保守講禮數的父母,舉凡所有全世界最繁瑣的婚禮禮節,我家的所有小孩無一倖免。當然,在我父母的諄諄教誨下,小玉和我兩個小卒仔當然不敢明目張膽幹壞事,所以偷偷的去辦理結婚登記一圓小玉的夢想──生日和結婚紀念日都是元旦。莫名的堅持啊!!

話說為了他的堅持,我們從去年12月就開始佈局一切,打算做得神不知鬼不覺,重點是全家都可以知道,就是有三個人不能知道,父母和教會牧師。(主啊!原諒我,我也是百般的不願意。)

首先感謝政府的英明,將結婚登記改為登記制,所以只要拿戶口名簿、雙方新人的印鑑、身分證和結婚書約(上面必須要有想為見證人的簽名蓋章)就可以辦理。注意:結婚書約到戶政事務所的網頁去列印出來即可,因為會被戶政事務所收走,如果花大錢去買結婚書約其實太可惜了!

有鑒於必須拿戶口名簿去登記,所以我首先要做的就是遷戶籍到我自己的新房住處,終於辦好遷戶籍一事後,竟然發現我的機車駕照過期,深怕父親拿我的身分證辦理駕照時發現我已辦好結婚登記,我只好趕忙在尚未登記前先把此事處理好,免得東窗事發被父母唸到臭頭。好不容易萬事具備,只欠東風囉!誰˙是東風?就是見證人,說起我們的見證人也是有淵源的,一個是我們的媒人們之一,一個是我們交往最初力挺我的二姐,為了表示我們的誠意,在寒流最強的時候,兩個人騎著摩托車到媒人家,可是呢媒人家當天突然一堆事,先是接小孩下課,後是老人家突然身體不適,讓我們倆覺得真不好意思,趕忙事情辦好就離開。二姐的就好辦理囉!因為在娘家的附近,一下子就OK!

當天辦理的人粉多,不知道是戶政事務所的阿伯耳聰目明,還是閱人無數,我們一進去抽號碼牌時就馬上問要辦理結婚登記嗎?小玉正在外面停車,我呢只好默默點了下頭,結婚阿伯既開心又大聲的說恭喜!恭喜!搞得我不由自主害羞了起來。好不容易到我們的時候,本以為辦好就OK!哪知道我們那裡的戶政事務所花樣一堆,先是放結婚進行曲,後來有一堆法律條文夾雜的祝賀詞,終於捱完這些,沒想到又有拍照作紀念的花樣,我忍不住問:「是不是政府鼓勵結婚才搞這些花樣?」小姐非常驕傲的說:「只有我們才這樣,難得囉!」

一切辦理好就等領新出爐的身分證,看見自己的身分證上配偶欄上是小玉的大名時,感覺有些不可思議,我問小玉感覺如何?本以為他會說很高興我終於是他的老婆。沒想到他非常的開心回答:我的生日和結婚紀念日是同一天,感覺真棒!大拇指,以後我們跨年時就可以一起說:新年快樂!生日快樂、結婚快樂!感覺很棒吧!瞬間我無言了。

後感:快不快樂我不知道,重點是他開心就好!我終於結束了難忘的結婚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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